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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博物馆接收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移交水生野生动植物制品
作者:典藏部 发布时间:2024-8-12 已被阅读:2947次
2024年8月9日上午,昆明市博物馆典藏部一行3人配合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前往昆明邮局海关办公楼接收一批海关查没的水生野生动植物制品。
此批水生野生动植物制品共计13件,其中红珊瑚饰品12件及玳瑁饰品1件,由昆明邮局海关查没后依法移交昆明市农业农村局。为使其得到更好的收藏及保管环境,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将该批水生野生动植物制品移交昆明市博物馆。
我馆工作人员现场对此批水生野生动植物制品进行了称重,并复核移交清单,顺利完成移交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库房管理规定处理后入库保存。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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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廖红梅、李婷
摄影 | 李婷
网络技术 | 秦惟跃
初审 | 杨宏伟
终审 |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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