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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的征集公告
  • 作者:保管部  发布时间:2020-4-13  已被阅读:10249次

  •  2020年4月9日   

        2019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抗疫战线的中华儿女,在严峻疫情的考验下,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对内严防控,对外伸援手,显示了中国速度、中国担当、中国力量。
        昆明市博物馆作为中国历史的保存者和记录者,也是当代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见证者和参与者。为加强当代物证保存,为明天记录今天,现本馆面向社会发出倡议,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疫情历程的代表性见证物,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等相关文件原件;
        2、各类一线医疗单位、医护人员的请战书、旗帜、工作日记、书信、医疗日志等实物资料以及云南驰援武汉、咸宁等地的物件和资料;
        3、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人民解放军、公安民警、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展开、物资运送、交通管制、抗疫宣传,如海报、预防科普手册、图表、标语横幅、出入证、消毒用具、测温仪、登记表等相关物品;
        4、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抗疫物品和资金记录单据凭证、防疫物资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
        5、反映抗疫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音视频等影像资料;
        6、宣传普及抗疫防疫知识的相关摄影、书法、绘画、篆刻、雕塑、工艺品、歌曲等作品。
        7、其他具有重要收藏、研究、展示、纪念价值的实物和资料。
     
        二、征集方式
        1、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无偿捐赠。昆明市博物馆将组织专家遴选、认定相关见证物。经鉴选入藏者,本馆将为捐赠单位或者个人颁发收藏证书;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退还原物。
        三、联系方式
        1、鉴于防控疫情考虑,有捐赠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先致电昆明市博物馆保管部办公室电话0871-63153392,登记捐赠情况,并将捐赠物品照片、简要文字介绍(包括时间、人物、地点、内容等)及捐赠单位及捐赠人的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待疫情结束后,由本馆派人上门接收或由捐赠者送至本馆。
        2、电子邮箱:kmsbwgbgb@163.com
        3、捐赠地址:昆明市博物馆  昆明市拓东路93号保管部
     
     
     昆明市博物馆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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